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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電影欣賞〉季刊,請勿轉載,謝謝!





˙B for Bollywood

你可以不看電影,你可以不上網,你可以不看報紙、不看電視、不聽廣播,但想必你聽過Hollywood這個字。對許多人來說,Hollywood不只是一個名詞或象徵著美國大眾電影工業,也不只是蘊藏無限商機的資本巨獸,它可以是美國夢的光明集合體,也可以是捍衛文化獨特性的評論家口中過度包裝的膚淺糖衣……。



那把H代換成B後呢?事實上,前一段用來解釋、定義、延伸Hollywood的文字,也很適合詮釋印度的寶萊塢。只不過,在《寶萊塢生死戀》(Devdas)堂堂登上金馬國際觀摩展,隨後在全台作商業放映之前,台灣恐怕沒多少觀眾有興趣去弄清楚寶萊塢(Bollywood)這個非正式卻廣為流傳的字眼(a slang term)背後的意義。印度,有著這個世界上最應該受重視,實則備受忽略的電影工業。自1913年第一部印度電影Raja Harishchandra誕生至今,歷經九十年的發展,印度電影工業已形成了一個年營業額約十二億美元,擁有近兩百萬工作人員,年產量超過八百部影片的龐大產業。印度這個現今世界上最龐大的民主國家,平均每天生產兩部以上的電影,平均每日觀影人次超過五百萬人,遍布全國的放映廳、流動銀幕(野台戲)超過一萬三千個。印度地區性方言繁多,光是被政府核可的正式官方語言就多達十八種,每個大城各自出產自己的電影,孟買(Bombay)產量尤大,多以印度語(Hindi)或烏爾都語(Urdu)發音。謠傳七、八0年代有某位娛樂雜誌記者,把孟買蓬勃的電影產業戲稱為「孟買的好萊塢」,即是「Bollywood」這個合成名詞的由來。「Bollywood」乍聽之下光芒萬丈好不神氣,其實卻帶著貶意。因為B也可以解釋成「B級製作」,說穿了是在偷偷嘲笑多數寶萊塢類型片,不過是好萊塢芭樂片的粗劣翻版。



看電影是印度人最重要的休閒娛樂活動,為了迎合大部分觀眾教育程度、收入普遍不高的事實,電影票必須便宜,多數電影內容不外乎是正義戰勝邪惡、有情人終成眷屬的通俗劇。找幾個俊男美女,片長最好是三小時,通常穿插6首歌舞(許多電影的片名,甚至就是直接以主題曲為名呢),銀幕上華樓洋房、香車美人的「世外桃源」景象,原來是在張揚電影的虛構逃避本質。因為片量大,製作品質也就良莠不齊,有些作品技術方面的粗糙,讓人看了直嘆氣;有些情節灑狗血過頭,但肥皂劇爛戲拖棚收視率還不是照樣越飆越高?無論怎麼鄙視它、罵它,觀眾還是想繼續看下去,沒看到結局絕不罷休。對印度人來說,看電影,就是要隨著華麗歌舞遁入異想世界,放鬆、歡笑、落淚…。



從1931年印度首部有聲電影Alam Ara問世以來,大部分印度電影都藉著歌舞營造情緒高潮。因為受限印度保守的傳統民情,大半數寶萊塢主流電影幾乎與裸露戲絕緣,甚至連男女主角嘴對嘴吻戲都很少。所以歌舞場面時的肌膚相親及眉來眼去,可是肩負了打情罵俏的神聖使命。不過隨著時代的改變,印度女演員的衣著已愈見大膽,例如2004年的浪漫愛情賣座鉅片《愛的路上我和妳》(Hum Tum),有如《當哈利碰上莎莉》(When Harry Met Sally...)的「寶萊塢版」,內容敘述一對歡喜冤家歷經十年才終於敞開心胸結為連理的悲喜遭遇,片中就出現了難得一見的床戲。



為了營造明亮愉悅的氣氛,寶萊塢電影的男主角往往得故作俏皮狀,女主角當然是嬌羞可人,而且無論是在室內室外,她的一頭烏黑秀髮永遠會微微飄起。當兩人在花前月下來段情歌對唱時,男主角通常會公式般地作戲假裝離去,女主角自然會驚慌失措焦急不已,哪知男主角竟悄然在伊人後方現身,冷不防偷親了她一下,佳人此時又羞又氣,卻又暗喜在心底,兩人於是繼續打打鬧鬧唱歌跳舞,最好來個濕身(潑水、淋雨什麼都好)更性感。唱著唱著,摘星星踏月亮的魔幻場景馬上就要登場。一分鐘前可能還在泰姬瑪哈(Taj Mahal)前你儂我儂,下一個鏡頭兩人卻跑到埃及金字塔前騎駱駝了。這就是歌舞電影的本質吧!從好萊塢到寶萊塢,再想想1990年代以《小美人魚》(The Little Mermaid)復興傳統動畫的迪士尼卡通,不都是證明以歌喻情、以舞傳心意的奇幻魔力的絕佳範本?



從羅曼史、警匪黑幫片、校園青春片、時代劇到神怪科幻片,寶萊塢主流電影除了嘗試各種類型,更喜歡「跨類型」發展。因此官兵追強盜追到一半可以翩翩起舞,古裝神話故事也可以硬生生來上一段現代感十足的勁歌熱舞,絲毫不畏懼歌舞場面和故事進展無法與電影內在精神相互嵌合。但見那妖嬈多姿的小蠻腰美女以纖纖細指在臉上、身上比呀比,頭顱左搖右晃地(據說麥可.傑克森偷學了這兩招),背後一群伴舞整齊劃一地隨著主角的舞姿跳出一場場華麗逼人的萬花筒式奇觀秀,其視覺上的璀璨絢麗絕對不遜於好萊塢歌舞電影的黃金時期。



然而,在以後現代拼貼風情征服全世界的《紅磨坊》(Moulin Rouge!)導演巴茲.魯曼(Baz Luhrmann)表示該片的華麗視覺意象其實來自傳統印度歌舞片的啟發之前;在2001年米拉.奈兒(Mira Nair)以《雨季的婚禮》(Monsoon Wedding)勇奪威尼斯金獅獎之前;在《榮耀之役》(Lagaan: Once Upon A Time In India)引燃全世界寶萊塢旋風,還破天荒入圍奧斯卡最佳外語片之前;在音樂劇大師安德魯.洛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製作首齣寶萊塢歌舞劇《孟買夢》(Bombay Dreams)之前……不只是台灣,恐怕連英美的影評人都遺忘了寶萊塢歌舞昇平的魅力。



當一般觀眾忙著從好萊塢愈搏愈大的票房鉅片裡汲取養分時,小眾藝術影迷即使偶然談及「印度電影」,也只記得要進補一下薩耶吉.雷(Satyajit Ray)的經典「阿普三部曲」。事實上薩老的二十五部劇情長片內容包羅萬象,從上層、中產到底層社會;從鄉間到都會;從喜劇歌舞到懸疑鬼故事;從遠古到今日…,全都和寶萊塢電影一樣有著淺顯易懂的故事。但另一方面,薩老電影中澄澈真摯的人性觀察,卻又與寶萊塢脫離苦難現實的主流路線大相逕庭,也因此很多寶萊塢影人不願把他歸類為寶萊塢導演。



放眼國際,當今具知名度的印度裔導演,多半敏銳抓住新一代印度人的文化道德焦慮,以輕喜劇方式在愉悅中點出印裔英(美)人的生活百態。例如曾以《慾火》(Fire)激怒印度觀眾的荻帕.梅塔(Deepa Mehta),除了偶爾回歸印度祖國拍攝《大地》(Earth)、《慾火》之類談論歷史與認同的嚴肅電影外,由於長居加拿大多倫多,所以也申請了Telefilm Canada的輔導金,拍出一部邊載歌載舞邊談文化差異的《寶萊塢‧好萊塢》(Bollywood/ Hollywood)。而在英國以《我愛貝克漢》(Bend It Like Beckham)票房、評論兩得意的古蘭德.恰達(Gurinder Chahda),最近也才集合英美資金,改編珍.奧斯汀(Jane Austin)名著,找來前世界小姐冠軍艾許維亞.瑞伊(Aishwarya Rai)與紐西蘭小生馬丁.韓德森(Martin Hederson)主演《寶萊塢之傲慢與偏見》(Bride and Prejudice),連招牌印度歌曲都改成英語發音,反攻好萊塢的企圖心非常明顯。至於以《強盜皇后》(Bandit Queen)、《純真》(Masoom)在寶萊塢起家的夏克哈.卡布(Shekhar Kapur)則是另一個有趣的案例,因為他光榮西向發展後,其所拍攝的《伊莉莎白》(Elizabeth)和《關鍵時刻》(Four Feathers),竟都是歌詠大英帝國的白人主旋律電影,與前兩位女性導演從檢視、質疑到肯定印度精神的態度大大不同。



說到印度精神,在西方受電影教育的米拉.奈兒應算是箇中翹楚。她的處女作《早安孟買》(Salaam Bombay!)承襲義大利新寫實主義和前輩薩耶吉.雷的人道關懷,以廣袤的視野勇氣十足地為孟買的街頭遊童吶喊生命的尊嚴。後來進軍美國,拍了講印度少女愛情故事的《鍾愛一生》(Missisipi Masala);而台灣觀眾較為熟悉的《慾望與智慧》(Kama Sutra),應是情色想像壓倒電影本身……。象徵好萊塢與寶萊塢在技術、人才兩方面完美結合的《雨季的婚禮》雖揚威國際,卻遭印度官方指責影片內容傷風敗俗有損國家形象,間接促成《榮耀之役》代表印度參賽而獲奧斯卡最佳外語片提名。《雨季的婚禮》的確引領著愛好藝術片的外國觀眾,逐步踏入印度金碧輝煌的歌舞殿堂。但想透過該片領略寶萊塢原汁原味的魅力,終究還是隔著一層薄薄的異國面紗。且讓我們從更Local更俗更有力的《榮耀之役》開始,一層一層探究印度紗麗包裹住的綺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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